10月20日消息,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、总会计师周文军在10月20日举办的“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(第五十一场)——离岛免税优化政策专场上表示,省税务部门将积极落实退税监管措施,在退税审核准确的基础上及时办理退税,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,惠及更多国内外消费者。
10月20日,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“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(第五十一场)——离岛免税优化政策专场。记者李昊 摄
周文军称,根据调整后的政策,新增6类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,视同出口,退(免)增值税、消费税。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采购丝巾、服装服饰、鞋帽、咖啡、陶瓷制品、茶等6类国内商品,进入离岛免税店按离岛免税政策销售,视同出口,退(免)增值税、消费税。对已销售的国内商品,上述经营主体可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,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。
图为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、总会计师周文军。记者 李昊 摄
为落实好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的退税政策,税务部门将做好3方面具体工作:
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与财政、商务、海关等部门,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经营主体、消费者宣传政策,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相关政策的关切。
二是开展精准培训辅导。根据相关退税办法的要求,辅导经营主体用好退税政策,掌握退税备案手续,熟悉电子税务局退税办理流程,备好退税办理资料,确保经营主体懂政策、会操作。
三是落实退税监管措施。按照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制定的监管和退税办法,联合海关部门落实退税监管措施,理顺出口报关和退税办理的衔接流程,在退税审核准确的基础上及时办理退税,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、惠及消费者。
来源:南海网、新海南客户端